根據(jù)《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》(國發(fā)〔2017〕46號)、《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(jiān)管規(guī)范生產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》(水?!?017〕365號)等文件要求,我單位開展云南迪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普朗銅礦一期采選工程(基建期)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工作,建設期間我單位委托北京地拓科技發(fā)展有限公司開展了項目的水土保持監(jiān)測任務,并編制了《云南迪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普朗銅礦一期采選工程水土保持監(jiān)測總結報告》,委托云南狄尼環(huán)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擔了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報告的編寫任務,編制了《云南迪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普朗銅礦一期采選工程(基建期)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》,并于2019年10月26在云南迪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會議室組織召開了自主驗收會議,成立了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組,驗收組認為,項目建設過程中基本落實了批復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,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任務,水土流失防治指標達到批復的水土保持方案確定的目標值,符合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的條件,同意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通過驗收。
現(xiàn)將本次驗收情況予以公示,詳見附件。
附件2:驗收報告—文本.pdf
附件3:驗收鑒定書.pdf